首页 > 新建区律师 > 请问烂尾楼工程纠纷的管辖地点是由法院还是其他机构规定的呢?

请问烂尾楼工程纠纷的管辖地点是由法院还是其他机构规定的呢?

admin 新建区律师 2023年11月20日
法律分析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建设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,也可约定纠纷由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,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
1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;
2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,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;
3、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,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;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,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杭州房产继承律师 宁波江北律师 青岛律师 西安普法教育网 杭州律师网站 杭州下城区律师 杭州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秦皇岛律师 邢台律师 长春律师 宿州律师 南平律师 安阳律师 河池律师 崇左律师 泸州律师 德阳律师 汉中律师 天水律师 南京律师 温州律师 天台律师 温岭律师 黎川律师 赣县律师 吉州区律师 柴桑区律师 丰城市律师 奉新县律师